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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感受度若干措施的通知(附解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2〕10号)要求,进一步深化签约服务“六个拓展”,即由全科向专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二三级医院、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向民营医疗机构、团队签约向医生个人签约、固定一年签约周期向灵活签约周期、慢性病管理服务向慢性病和传染病共管服务等六个方面拓展,我们制定了2025—2027年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感受度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和丰富各项内容,认真组织实施,不断增强签约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2025年7月30日

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感受度若干措施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落实为民服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抓手。各地要立足实际,利用多方资源,提升签约服务感受度,用心用情为群众提供可感可及的签约服务。

一、提高全人群签约服务感受度

(一)提高签约服务可及性便利性

各地应以居民小区或楼宇(村民组)为单位公布签约机构及其责任区域、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和签约途径等相关信息,提高居民签约可及性和便利性。鼓励通过制作电子家庭医生地图等方式,直观展示家庭医生(团队,下同)简介、专长和负责片区等信息,稳步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加强居民健康信息联通。鼓励家庭医生签约一个居民关注一个家庭,探索以家庭为单位开展签约。积极推动服务关系稳定的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签订长期服务协议。

(二)建立完善下沉医生参与签约服务长效机制

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的全科医生,可直接作为签约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引导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县级医院下沉基层的医生直接提供签约服务,引导其他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签约服务。落实和完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参与签约服务的薪酬收入补偿机制,允许其按签约服务协议获取合理报酬。

(三)定期推送健康信息

各地要将每年为签约居民推送不少于12次健康信息纳入服务内容。家庭医生要利用好家庭医生健康知识库等指南规范,根据季节特点、节气变化、疾病流行情况等为签约居民提供个人防护、运动健身、饮食营养等非药物处方和戒烟、限酒、“三减(减油、减盐、减糖)”、科学补碘、健康体重管理等个性化健康指导和健康宣教信息,引导签约居民主动管好个人健康。

(四)做实预约转诊服务

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牵头医院要有序安排家庭医生转诊居民预约就诊、检查检验及住院等服务,并及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送下转患者信息。其他二、三级医院要按一定比例为基层签约居民预留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明确专家号源数量,方便家庭医生为有需求的签约居民提供便捷转诊服务。

(五)推进社区签约

广泛开展签约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养老机构”等活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联合村(居)委公共卫生委员会、机构医务室等,主动走进社区(单位),开展集中签约履约,每年可提供“一场健康知识宣教、一次健康管理咨询、一次中医适宜技术体验、一次食养药膳指导”等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社区设置固定或流动医疗点,鼓励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采取巡回服务或设立基层服务站点等多种方式,就近就便为居民提供服务。

二、做实重点人群签约服务

(六)提供便利用药服务

落实基层药品联动管理要求,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常见病用药种类。建立缺药登记制度,加强基层药品配送供给。顺应签约居民合理用药需求,通过外配处方流转等多种途径,提高用药保障的便利性。支持家庭医生为慢性病签约患者提供4~12周门诊长期处方服务,并做好重点人群的用药监测管理。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师提供居家药学服务,鼓励各地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条件下,为签约患者提供药品配送到家服务。

(七)优化健康管理服务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分层分类做好签约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促进多病共防共管,对高风险人群适当增加服务频次,保障服务质量。鼓励家庭医生为重点人群出具年度健康评估报告。在知情同意情况下,鼓励支持家庭医生对签约的80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上门或面对面随访服务,提供健康评估、用药指导等服务。对失能失智老年人,鼓励通过个性化签约增加服务频次,探索支持签约家庭医生提供长护失能等级评估或照护服务,丰富签约服务内容。

(八)支持个性化签约服务

各地应根据居民健康需求与基层服务能力,合理制定基本服务包和个性化服务包,明确基于服务包内容的费用标准和资金渠道,按规定落实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个人付费等分担机制。鼓励各地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库,包括健康管理、社区服务、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事项,服务包纳入的具体内容由居民根据自身需求“点单”选择,医疗机构据实按需组合,提高签约服务精准性。支持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

三、加强居民健康管理和宣传

(九)激励签约居民加强健康管理

逐步向签约居民开放电子健康档案,方便居民查看了解自身健康信息。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行为积分,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健康教育、健康体检、慢性病管理等服务。积分可用于兑换健康服务项目,包括检查检验服务、中医适宜技术、健康管理工具等。鼓励组织签约居民建立自我健康管理小组,采取线上线下方式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服务。通过义诊咨询、健康讲座、新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向居民普及健康知识,鼓励将科普与预防诊疗康复等服务有机融合,持续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水平。

(十)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

各地每年末或年初应集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确认工作,有需求的居民全年均可办理签约。每年5月19日“世界家庭医生日”和重阳节等前后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鼓励在各类媒体开展相关政策宣传,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咨询、义诊和签约等活动,加强家庭医生与居民互动。发挥好宣传正面引导促进作用,鼓励各地挖掘和宣传家庭医生服务典型案例,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

《关于印发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感受度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5部门制定《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感受度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印发通知。现对《若干措施》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若干措施》制定的背景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卫生健康行业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也是推进以基层为重点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各地按照签约服务“六个拓展”要求,即由全科向专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二三级医院、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向民营医疗机构、团队签约向医生个人签约、固定一年签约周期向灵活签约周期、慢性病管理服务向慢性病和传染病共管服务等六个方面拓展,不断增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供给,丰富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方式,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提升签约服务感受度,在总结地方典型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群众需求和基层服务能力,研究制定了《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兼顾全人群和重点人群,提出提升签约人群服务感受度3方面10项措施。

(一)提高全人群签约服务感受度。提出5项措施:一是提高签约服务可及性便利性。二是建立完善城市医院下沉医生参与签约服务长效机制。落实和完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参与签约服务的薪酬收入补偿机制。三是定期推送健康信息。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指导和宣教。四是做实预约转诊服务。为签约居民提供预约转诊、检查检验、住院等服务。五是推进社区签约。联合村(居)委公共卫生委员会、医务室等,广泛开展家庭医生“进社区、送服务”。

(二)做实重点人群签约服务。提出3项措施:一是提供便利用药服务。扩大基层慢性病、常见病用药种类,完善药品供应和配送机制。为慢性病签约患者提供长处方服务。二是优化健康管理服务。对高风险人群适当增加服务频次。鼓励支持对签约的80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上门或面对面随访服务。对失能失智老年人,鼓励通过个性化签约增加服务频次。三是支持个性化签约服务。合理制定基本服务包和个性化服务包。鼓励地方建立项目库,供居民“点单”选择。

(三)加强居民健康管理和宣传。提出2项措施:一是激励签约居民加强健康管理。推广健康行为积分等激励,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利用好“世界家庭医生日”、重阳节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提升社会认同感和群众感受度。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充分认识出台《若干措施》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丰富各项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签约群众服务感受度,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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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编辑:杨真宇

校对:李诗尧

审核:秦明睿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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