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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旅游景区公告

公 告为保证游客交通安全,保护景区生态,依据阿尔山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5A级景区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即日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内蒙古大兴安阿尔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加强对已开发的阿尔山天池、三潭峡、地池、石塘林、杜鹃湖、驼峰岭天池、大峡谷、乌苏浪子湖、龟背岩、不冻河等景点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