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对2025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持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政策。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卫基层函〔2025〕200号)精神,酒泉市7个乡村医生岗位公开招聘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详见附件1《酒泉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为酒泉玉门市7个村卫生室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7名,具体计划详见《酒泉市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1.2025年医学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23年以后离校未就业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即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医学专业人员也可报考,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5年培训合格的。
(二)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市乡村医生工作;
2.学历及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医学、藏医学、民族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岗位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须具备岗位简表中明确的专业要求。研究生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专业目录执行;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4〕6号)等文件执行。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一致(专业名称一致,但是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视为符合报考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7月21日09:00至7月27日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路径包括手机移动客户端和电脑PC端两种方式。
手机移动客户端:请在微信中搜索“酒泉人才”微信小程序,点击“人事考试”进行报名。
电脑PC端:通过电脑浏览器打开酒泉人才网(https://www.jqrc.net)“人事考试”专栏,点击对应公告进行报名。
3.报名资料
(1)《酒泉市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上传至“其他证件”栏目处)。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上传至相应栏目处)。
(3)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上传至“身份证正反面”处)。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上传生活照或身份证件照片、上传至基础资料“电子证件”处)。
(5)学历证书材料(上传至相应栏目处):
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学段以上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信网申请的在线验证材料须在有效期内,凡无法验证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含军队院校)。
(6)已就业人员,须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甘肃“鼎立信”(http://cx.gscn.com.cn/)失信人查询记录截图(上传至“其他证件”栏目处)。
(8)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退役证或三支一扶合格证明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上传至“其他证件”栏目处)。
4.报名信息修改
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结束后,经报考人员申请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信息。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并打印、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4),送至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6408室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修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5.报名缴费
每人150元。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酒泉人才网(https://www.jqrc.net)→“人事考试”栏目→点击对应公告下方“查看详情”→“考试缴费”→核对缴费信息是否为本人→点击“网上支付”→选择缴费方式自行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8月1日09:00至2025年8月3日18:00。因个人原因错过缴费时间,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2)报名时须使用本人微信账号进行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因个人信息错误无法参加笔试者,后果自行承担(微信绑定实名信息必须为本人,不得用他人微信登录代报)。
(3)报名时本人提交的资料要真实、准确,原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请仔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报名系统带*号的为必填项。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玉门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7月21日09:00至2025年7月28日18:00。
报考人员需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可于报名审核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本人资格审核情况。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报名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岗位审查
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对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查。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采取降低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等方式进行。
(四)考试程序
1.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8月14日09:00至8月16日09:00登录酒泉人才网、“酒泉人才”微信小程序打印笔试准考证。因个人原因错过打印时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笔试
(1)试题范围:基层卫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方面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8月16日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最低分数线=进入资格审核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10分
3.资格复审
对所有参加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考生须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工作由玉门市卫生健康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计划招聘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3:1的,可降低比例至不低于2:1;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2:1的,按笔试最低分数线确定进入面试名单人员。
4.面试
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报考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5.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其余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烈士子女、退役士兵优先录取。其他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玉门市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招聘单位考察时,应对个人档案、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及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书原件进行核查,如出现信息不一致、与报考条件不符或未按期取得相关证书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进行一次递补。
(六)体检
市卫生健康委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不接受体检及复检结果的,按本人自动放弃资格对待,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本环节不进行递补。
(七)结果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在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期间如有问题反映,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
(八)上报备案
市卫生健康委将资格审核、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原始材料建档管理,向省卫生健康委报备原始材料复印件和《甘肃省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汇总表》并加盖专班五部门公章。
(九)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岗位,切实履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主体责任。大学生乡村医生入编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应当解除聘用合同。对大学生乡村医生交流、解除聘用合同腾出的编制,定向用于后续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提供不实证件和资料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在招聘各环节中因通讯不畅无法取得联系的,或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聘用资格,后果自行承担。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主动放弃或未进入下一环节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所有招考信息均在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酒泉人才网、“酒泉人才”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请报考人员关注信息。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酒泉市卫生健康委进行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937-2669880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37-2665962
玉门市卫生健康局 0937-3338925
附件:
酒泉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酒泉市财政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x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