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转个人档案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单位提取: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工作人员身份证件。
本人提取:档案管理资质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劳动合同、用工备案、社保证明等。
委托他人提取: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填写信息
在提档簿上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及档案去向信息。
档案交接
工作人员检查档案密封情况,对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档案进行密封并盖章后转交给办理人员。
开具调档函
到接收档案的人才中心或单位开具调档函。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去接收地开具调档函。
调档函信息要填写正确,仔细核对抬头信息。
档案调动
将档案商调函提供给人事代理部,由他们审查、完善手续后,移交档案管理部办理调动。
档案管理部根据申请或调档函内容和要求,找出对应档案,进行审查,并按规定密封档案。
注意事项
档案调动通常需要公对公进行,不能个人直接提取或通过快递邮寄。
调档函通常有30天有效期,逾期则失效。
档案调动过程中,应通过机要方式邮寄,确保档案安全。
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才中心或档案管理机构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