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原始股交易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寻找交易对手方
可以通过证券公司推荐、金融中介机构介绍或自行寻找有意愿的投资者。
签订转让协议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交易的具体细节和违约责任等。
申请股份过户
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如转让协议、身份证明等。
审核与批准
股转系统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交易符合相关规定。
缴纳税费
根据《证券法》规定,原始股必须在公司上市三年之后才能出售。
卖掉原始股后,需要按照成交价减去成本后的盈利缴纳20%的所得税。
遵守法律法规
根据《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成立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
若已持股一年,股票上市后就可以自由转让。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交易前咨询专业律师或财务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