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房产过户的流程如下:
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竞拍成功后,法院会出具《成交确认书》和《执行裁定书》,这两个文件是办理过户的关键材料,具有法律效力。
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
买受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并根据司法机关或税务部门的要求支付相关税费,如契税、增值税等。
申请过户登记
携带《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缴税凭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车管所等相关部门申请过户。
办理产权证
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后,会出具新的产权证(如房产证或机动车登记证),标的物正式转移到买受人名下。
详细步骤:
缴纳尾款和领取相关文件
将剩余的房款打给产权交易中心,并领取《委托拍卖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裁定书》及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解封房产
缴纳全款后,带着银行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解封房产的抵押。
解押房产
去对应的房管局、档案局、不动产权管理局等解押房产。如果是外地法院抵押的房产,可能需要将解抵押委托给本地法院完成。
缴纳税费
税费包括一般增值税、契税等,需确保在竞拍前尽调给力,以便在拍卖完成后直接支付。
房产过户
最后一步,拿着各种材料(如拍卖公告、查档证明、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缴纳税费的证明文件等)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
注意事项:
法拍房参与拍卖,只能是一个人的名义或者公司的名义,也只能办理一个人的房产证。如果过户想要写两个人的名字,可以等到房产证办理完毕后再加另外一个人的名字。
竞买者一般要首先向指定单位或者机构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大体上就是首付款。取得竞拍资格后,竞买人要及时向银行申请贷款,填写相关贷款申请表等待银行审批。
通过以上步骤,买受人可以顺利完成司法拍卖房产的过户手续。建议在拍卖前仔细了解相关税费及手续,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